☘️高雄覓境心理諮商所☘️ 二招
115學年度兼職實習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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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兼職實習心理師
一、招募對象與招生人數
(一) 對象:
兼職實習-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等各相關系所碩士班二年級以上之學生,或符合心理師相關法規,具有諮商概念與能力者。
(二) 名額: 兼職實習 1名。
二、實習目標
(一) 促進實習諮商心理師對社區心理諮商場域之了解。
(二) 提升實習諮商心理師個別諮商、團體諮商、諮詢與辦理活動課程之能力。
(三) 強化實習諮商心理師熟悉社區心理所個案管理與各類行政之工作。
三、實習內容
(一) 個別諮商,包含初談、諮詢及諮商。
(二) 團體諮商,包含各主題之團體與工作坊。
(三) 心理健康推廣講座、活動、課程之規劃與執行。
(四) 行政事務,包括櫃臺行政相關工作、文書處理、檔案管理與空間維護等。
(五) 參與所內會議與相關活動。
四、實習期間的權利和義務
(一) 提供符合實習要求之個別及團體督導。
(二) 提供實習諮商心理師訓練,包括職前、所內舉辦之訓練。
(三) 提供不定期行政餐聚。
(四)實習期滿且通過考核後,針對合格者授予實習證書。
(五)實習諮商心理師需定期完成工作報告、諮商記錄與實習報告。
(六)所有諮商相關資料,不得攜出諮商所,若接受學校督導課程之需要,需請督導和當事人簽訂同意書後,始得進行。
(七)實習諮商心理師應遵守本所服務規定與諮商專業倫理,並列為實習合格考量。若出現以下事項者,覓心理得以中途終止實習契約,且不授予實習證書:
1.實習諮商心理師於實習期間請假時數達總時數10%。
2.實習諮商心理師違反專業倫理、工作態度不佳或有重大過失,經督導認定者。
五、實習時間
(一)為期一年,起迄時間為115 年 07 月 01 日至116年 06 月 30 日:
兼職實習:每週時數至少12-15小時為原則。
六、請假規範
以上實習時段需配合本所與合作單位的服務時間,比照所內差勤休假規定; 如有請假需求,以不影響行政運作為前提考量,並需要補班,若於假日協辦活動可申請加班補休。
申請方式
(一)第一階段審查書面資料:
1. 履歷(附照片)及自傳(至多3頁)
2. 實習計畫書(含實習動機、實習規劃、學習目標,至多2頁)
3. 畢業證書或在學學生證
4. 研究所修習學分歷年成績單一份。
6.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自選資料,如心衛推廣之圖文、企劃或方案等。
止日
(二)審核方式:
分兩階段審查,第一階段為書面申請,第二階段為面試。第一階段審查通過後
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時間,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面試日期
書面資料通過後再行通知
諮商所位置在自來水公園旁
(四) 收件方式:
請將備審資料寄至S698390012@gmail.com 蔡佩純所長
註明「應徵全職/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