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工作職缺】
偏鄉社會工作師督導(大新營區)1名
偏鄉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大新化區)2名
中心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大永華2區)1名
【徵求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具社會工作師或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
(三)督導員需於取得證書後,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實務工作二年以上。(實務工作年資之採計,以服務於公立機關(構)、公私立學校、醫療機構與政府立案之社會福利機構或團體,並專任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年資為限;以兼任方式擔任實務工作者,其兼任年資得予併計,並折半計算。)
【工作內容】
(一)學校三級輔導工作,對象為學生及其家庭。
(二)支援校園危機事件及校安、偏差行為事件追輔。
(三)校園性平教育、生命教育等班級宣導工作。
【工作地點】
(一)偏鄉社會工作師督導駐區於大新營區辦公室辦公(柳營國中)。
(二)偏鄉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駐區於大新化區辦公室辦公(新化國中)。
(三)中心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駐區於大永華二區辦公室辦公(成功國中)。
【薪資待遇】
(一)依中央公告調整薪點與支薪(目前薪點折合率為144.4),每月準時發薪。
(二)偏鄉社會工作師督導起薪約51983元
(三)偏鄉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起薪約49672元
(四)中心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起薪約47362元
(五)年度考核甲等可逐年晉薪
【相關福利】
(一)福利與休假辦法皆比照公務人員,不會有回捐問題,享有國旅卡及年終獎金1.5個月
(二)每月團體專業督導、每年定期專業進修研習
(三)一定年資擁有休假補助
【收件截止日期】
報名期間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止,一律採通訊報名,以限時掛號郵寄方式辦理,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甄選日期:114年11月30日(星期日)上午09時00分
(二)甄選地點:臺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成功國中學704030臺南市北區和緯路一段2號)
【聯繫窗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06)252-1083分機21人力行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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