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科技大學徵聘資源教室職涯輔導人員 徵才公告
明新科技大學徵聘資源教室職涯輔導人員 徵才公告
一、【職稱】資源教室職涯輔導人員
二、【名額】1名
三、【應徵資格】
(一)大學特殊教育、輔助科技、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與聽力、復健諮商、早期療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及教育等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
(二)具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經驗且能長期服務者尤佳。
(三)對輔導工作及學生行政事務具經驗、熱忱、主動積極者。
(四)具有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相關背景者優先進用。
四、【工作內容】
(一)本校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人際、課業、職涯、心理支持等相關輔導工作。
(二)辦理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特教知能宣導與推廣活動、校內外輔導訪視統籌、綜合行政業務。
(三)ISP個別化支持計畫會議、鑑定提報、經費核銷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聘期】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期滿經考核通過主管同意得續聘)。
六、【薪資待遇】
(一)依本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聘任管理要點辦理敘級及支薪,起薪學士級40,900元/45,100元(具大專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碩士級43,300元/47,500元(具大專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
(二)差假、勞健保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三)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試用期間併入工作年資計算。
(四)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終身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必要之性騷擾、性霸凌、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
2.有性騷擾、性霸凌、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七、【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包括學經歷、自傳、專長及個人對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的認識等)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相關證照及相關專業訓練等證明影本。
八、【甄選方式】資料經初審通過者,將個別以電話通知面試,審核資格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九、【應徵方式】即日起至115年2月23日止(網路收件),面試時間將以電話通知,謝謝。
十、【聯絡方式】03-5593142分機2334,elitaluo@must.edu.tw 資源教室羅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