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諮商輔導中心誠徵資源教室輔導人員】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諮商輔導中心誠徵資源教室輔導人員】
一、職稱:資源教室輔導人員
二、錄取名額:1名(專項補助人力)。
三、進用資格:
(一)國內外特殊教育、輔助科技、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與聽力、復健諮商、早期療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及教育等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
(二)具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三)對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具服務熱忱、主動積極者。
(四)負責盡職,品性端正且配合度高,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五)限具有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者,其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
(六)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七)限非本校用人單位各級(含上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八)鼓勵身心障礙人士且具備相當能力者應徵。
四、工作項目:
(一)本校特殊教育學生輔導工作。
(二)資源教室相關行政工作與經費管理、核銷
(三)資源教室活動策劃與執行。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薪資待遇:
(一)相關系所畢業之學士月支新台幣 40,432 元(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二)相關系所畢業之碩士月支新台幣 42,742 元 (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六、應徵方式與日期:
(一)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請至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專案計畫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2.個人履歷(包括教育背景、學經歷、自傳、專長及個人對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的認識等)(A4紙張直式橫書)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驗證或認證)及成績單。
5.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止,意者請將應備資料寄至「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GAB107資源教室)」(以郵戳或店章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資源教室輔導人員」,或於公告截止日前之上班日上班時段親送至本單位。
(三)初審審核通過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試;審核資格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方式:賴瑩怡老師05-5524070。
詳細徵才公告請參閱本校徵公告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