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誠徵資源教室專業輔導人員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誠徵資源教室專業輔導人員
職缺名稱:研究助理。
需求人數:2名。
【資格條件】
1.特殊教育、輔助科技、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與聽力、復健諮商、早期療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及教育等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2.熟悉特教學生個案管理、危機個案處理、特教推廣業務及電腦文書處理。
3.具備諮商/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證照、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尤佳。
4.具二年以上之校園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務工作經驗尤佳。
5.具備英語諮商能力者尤佳,請檢附證明。
6.主動積極、認真負責,且具服務熱忱與溝通能力。
【工作項目/職務說明】
1.辦理特殊教育學生生活適應、課業學習、生涯轉銜、心理等相關輔導工作。
2.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及辦理特殊教育鑑定作業。
3.規劃及執行特殊教育工作計畫及輔導活動。
4.辦理資源教室相關行政業務及經費核銷。
5.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6.工作項目得視實際情形彈性調整。
【待遇】
1.學士學歷:第一年280薪點(40,432元,含勞健保)起支;具專業執照或通過教育部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學士學歷第一年312薪點(45,053元,含勞健保)起支。
2.碩士學歷:第一年研究助理第一級(41,500元,含勞健保)起支;具專業執照或通過教育部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碩士學歷第一年328薪點(47,364元,含勞健保)起支。
3.若工作表現優良,將依照「國立臺灣大學計畫專任研究助理支給參考表」晉薪,每滿一年得採敘一級。
【僱用期間】
1.聘用採一年一聘。
2.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辦理,如遇聘用原因消失時,亦依該要點辦理解聘。
【工作地點】
本校校總區(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資源教室。
【檢附資料】
1.繳交資料:意者請提供本校校聘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學經歷證明、相關證照等資料,【履歷表格式請至本校人事室首頁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校聘人員→校聘人員履歷表下載】
2.繳交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點以前。
3.繳交方式:以電子郵件寄至本中心陳品翰老師信箱cph19@nt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資源教室專業輔導人員-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