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教中心計畫「職涯輔導」專任助理徵聘公告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教中心計畫「職涯輔導」專任助理徵聘公告
一、【職稱】專任助理
二、【名額】1名
三、【工作項目】
1.執行大專校院推動身心障礙學生職涯輔導工作。
2.辦理職涯輔導研習、定期會議、不定期訪視分區或蒐集學校職涯輔導工作困難。
3.提供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職涯輔導工作諮詢服務、彙編服務成果報告。
4.計畫經費核銷、資料收集整理、報告彙整、配合出差等相關事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應徵資格】(以下須符合其中一項)
1.具教育部認可之大學以上之學歷,碩士優先。
2.具職涯輔導經驗或職涯諮詢專長、身心障礙職業重建相關經驗如曾擔任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職業輔導評量員或就業服務員等。
3.國內外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特殊教育、教育、社會工作、人力資源、勞工關係、心理或輔導等相關科系、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4.須熟悉WORD、EXCEL及一般文書處理。
5.具耐心與責任感、主動積極、獨立作業及問題解決、溝通協調能力與團隊合作素養。
6.具有辦理會議與研習、處理公文及核銷之相關經驗者。
五、【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圖書館校區博愛樓3樓(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六、【薪資待遇及相關規定】
1.依本校產學合作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標準薪資敘薪(可議),碩士級第一年41,500元起,學士36,300元起,提供勞健保、勞退金和年終獎金(按照就職比例計算)
2.聘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俟後之聘期依計畫通過情形及聘任單位工作考核結果而定)。
七、【檢附資料】
1.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聯絡電話、住址、e-mail)。
2.學經歷證件文件、相關證照及專業訓練等證明。
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八、【應徵方式】
即日起至115年4月8日前將個人履歷及自傳等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hsammy25@ntnu.edu.tw,並於主旨註明「應徵專任助理-姓名」。通過審核者將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人:黃小姐,聯絡email:hsammy25@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