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學學生事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招募115學年度全職/兼職實習心理師
佛光大學學生事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招募115學年度全職/兼職實習心理師
一、 招募職務
(一)全職實習心理師2名。
(二)兼職實習心理師2名(上下學期各1名,1名1學年也可)。
二、 招募對象
(一)國內諮商、輔導、臨床及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班研究生。
(二)應徵全職實習心理師者,需修畢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滿十八學分,包括碩士層級之諮商理論與技術、諮商倫理、團體諮商理論與技術等課程,並已通過兼職實習課程。
三、 實習內容
(一)初談、個別諮商、團體諮商(提供鐘點費)
(二)心理測驗、心理衛生推廣(含入班宣導活動,提供鐘點費)
(三)協助新生普測實施與後續追蹤
(四)接受中心安排之訓練及督導
(五)其他輔導行政工作與交辦事項
四、 實習時間
(一)全職實習心理師
自115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每週四天(32小時),共一年。
(二)兼職實習心理師
1.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
自115年7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止,每週一日(或二個半日)、8時/週,共18週。
2. 115學年度第二學期
自116年2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止,每週一日(或二個半日)、8時/週,共18週。
五、 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及自傳(需含照片、手機、E-MAIL、住址)
(二)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三)實習計畫書(實習期待及規劃)
(四)相關學經歷證件、證照及其他專業訓練等證明影本
(五)檢附所屬學校之「諮商專業實習辦法」
六、 收件信箱
chsung@gm.fgu.edu.tw (宋政鴻諮商心理師)
七、 截止日期
(一)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截止(一律採電子郵件報名,主旨請填寫【應徵全職/兼職實習心理師_姓名】)。通過書面審核者,將個別通知面試時間與地點;未通過審核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預計面試時間為115年1月。
八、 實習規定與福利
(一)每週接受個別諮商專業督導1.5小時,另接受不定期個別行政督導、團體諮商專業督導,並得參與中心舉辦之個案研討會或專業研習。
(二)免費提供住宿 (蘭苑宿舍)。
(三)實習期間需遵守中心工作規範、實習規定及諮商專業倫理,若有違反者,將終止實習契約,實習一年合格者將頒發實習證書。
九、 聯絡人
宋政鴻諮商心理師;電話03-987-1000#11247;chsung@gm.fg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