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生輔導中心
甄選115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生輔導中心
甄選115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
一、甄選對象與資格:
國內外心理、輔導與諮商等相關學系所碩士班在學研究生,修習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至少十二學分成績及格(須包括個別諮商、團體諮商、諮商理論)。
二、甄選名額:預計1-3名,擇優錄取。
三、實習期間:115年09月07日至116年01月08日止,以一學期為原則。
四、實習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生輔導中心和平校區。
五、實習項目:
依心理師法、心理師法施行細則及本中心業務,包含以下各項:
1. 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
2. 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3. 個案評估及心理衡鑑(含個別與團體心理測驗)。
4. 心理諮詢、心理衛生教育及預防推廣工作(含班級輔導與座談、輔導幹部訓練、教職員工心理衛生及文宣刊物編輯等)。
5. 輔導與諮商相關行政事務。
6. 參與本中心專業訓練、推廣暨服務工作。
六、申請資料(請自行於本校學生輔導中心首頁下載使用):
請備妥下列申請資料一式一份依序排列,親送或郵寄至「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生輔導中心收」,並註明應徵課程(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1. 個人履歷【格式請依據附檔附件】。
2. 自傳。
3. 研究所成績單(完整全學年成績單)。
4. 學生證影本。
5. 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對機構期待等)。
6. 目前就讀研究所之實習辦法。
7. 其他有利於實習申請之相關佐證資料。
七、申請截止:即日起至115年04月01日(三) (以親送當日或郵戳為憑)。
八、預定面試時間:115年4月20日(一)上午。(若改期則另行通知)
九、實習津貼:無。
十、其餘實習相關事項,請參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生輔導中心諮商實習要點。
十一、若有任何疑問,請與鄭家雯諮商心理師聯繫,電洽(07)7172930轉1611、Email:j@mail.nk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