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務處心理諮商組 資源教室輔導人員1名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務處心理諮商組 資源教室輔導人員1名
【進用資格】
1.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特殊教育、心理、諮商輔導、教育、輔助科技、復健諮商、社會工作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且對輔導工作及學生事務有熱忱、認真負責、主動積極者尤佳。
3.具身心障礙手冊者佳。
【工作聘期】
1.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辦理,一年一聘,經考核通過得以續聘。
2.如教育部停止補助本項計畫補助時,即終止約用關係。
【薪資待遇】
薪資待遇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及本校輔導人員進用實施要點規定,未具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起薪為280薪點($40,432);通過認定者以大學學歷312 薪點($45,053)起支。
【工作項目】
(一)特殊教育學生輔導與相關行政工作。
(二)規劃特殊教育輔導方案與活動推廣。
(三)負責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支持計畫及轉銜計劃之訂定與執行。
(四)特殊教育學生鑑定提報、經費核銷等。
(五)其他臨時交辦及協助事項。
【工作地點】
桃園校區:桃園縣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
【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個人履歷自傳(個人自傳、專長及興趣、工作經驗、相關專業證照影本)於115年2月28日前以掛號逕寄臺北市100中正區濟南路1段321號心理諮商組收(一律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 ,信封請註明<應徵心理諮商組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及聯絡電話。
【其他】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資料,俾利郵寄)。
2、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96侯小姐。
